“奶粉进药店”安徽有望铺开 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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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2013年12月24日

昨天报道了“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细则的出台。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开始研究“奶粉进药店”的落地政策,并适时推动这项工作。
“刚收到国家局的文件,这比之前的政策要细致得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国家9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到:“下一步将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但如何操作并没有细化,各地也没有经验可循,完全靠摸索。
“现在明确奶粉进药店销售,需要行政审批了。”该负责人说,取得许可的药店,除了必须设立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外,还要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柜台、货架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提示牌则是“绿底+白字”的式样。此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购进、储存、销售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每一罐奶粉均可追溯源头。
继北京、江苏等省市之后,我省芜湖市也于上月决定试点“奶粉进药店”,这为该政策在全省的铺开起到了借鉴作用。(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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