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能判死刑吗
0
未知
2014年06月17日

1.孕妇犯罪
孕妇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孕妇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不能执行死刑,所以即使罪该至死,但由于不能判处死刑,故生产以后或过哺乳期后,也不能再去判处死刑了。一般情况下对孕妇也不采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而是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量刑情节
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它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我国刑法共规定了以下四种法定情节:
第一,从重处罚情节;
第二,从轻处罚情节;
第三,减轻处罚情节;
第四,免除处罚情节。
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
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动机;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4)犯罪侵害的对象;
(5)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6)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
(7)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
相关推荐
文章点评
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