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考试招生最高可罚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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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2016年05月28日

针对部分幼儿园的“小学化”倾向,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将学龄前儿童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条件。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7日审议通过《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根据该条例,幼儿园一旦存在“招生时进行考试或者测试”“将学龄前儿童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条件”“向家长变相推销玩具教具、教材和教辅材料”这三种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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