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交管部门专门对去年南京0~16岁未成年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盘点,希望通过事故解析能给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提个醒。
一天中有3个时段最易出事、不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成隐患……今天是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昨天,交管部门专门对去年南京0~16岁未成年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盘点,希望通过事故解析能给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提个醒。
事故量比例不高但人易受伤害
[案例]
去年8月11日下午1点左右,王某驾驶小轿车沿雨花台区雄风路人行道行驶,因疏于观察,车头左前侧撞到蹲在路边玩耍的4岁男童李某,李某摔倒后被小轿车左前轮碾轧,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解析]
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小学生和学龄前孩子,身材矮小,尤其是蹲在地上玩耍时,司机难以观察到。对此,交管部门提醒,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如果发现路边有儿童,要及时减速,随时防备儿童在路面穿行;途经幼儿园、小学,应集中注意力。需提醒的是,车辆后方车窗以下是驾驶员的盲区,如需倒车,必须下车观察后方是否有儿童,在确保安全后再启动车辆。
一年中有5个月事故高发
[解析]
4月、5月和11月天气较好,温度适宜,未成年人外出增多,交通事故也处于高发时段;而6月学生在考试关键时期,外出时容易精神不集中,7月考试结束准备放假,学生又处于兴奋期,心情放松,因此外出时易出现疏忽观察的情况。
七成事故发生在这3个时段
[解析]
这三个时段是学生在校外的高峰时段,路上车也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明显增加。为尽量避免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学生最好穿色彩鲜艳的衣服,尤其是在阴雨天等视线不好的天气下,以便司机尽早发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015年7月20日12点多,15岁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宁芜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03国道路口北侧,因疏于观察,撞到了正在过马路的李某,造成李某受伤。经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现在很多家长并不重视,导致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不少。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还未健全,应变能力差,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家长要意识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不要给未满16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