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8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指出,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据《中国教育报》今年4月报道,近年来,在鼓励民间兴学的政策背景下,我国民办教育走上了发展快车道。在不少地方,一批优质民办学校迅速崛起,为当地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机会。但在此过程中,一些民办学校也开始暴露出如违规跨区招生、争抢生源等招生不规范问题,亟待相关部门规范。
为此,今年3月底,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随后,为进一步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教育部办公厅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实行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
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作出了规范。
那么,为何要实行公办、民办同招?
对此,据《光明日报》今年4月报道,东北师范大学教授秦玉友解释称:“公办、民办同招对义务教育有序发展,预防部分地区民办教育乱象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地方以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做法必然作出调整,各地也需要有相应措施让不同利益相关群体特别是家长适应这个政策调整。
他还指出,“义务教育要最大限度地凸显‘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一些地方民办教育无序发展,从公办学校挖走优秀师资,并享受提前招生政策收割优秀生源,使公办学校缺乏优秀学生来体现其应有教育质量,严重影响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形象。”
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